爱白的朋友发给我的邮件
刘星宇,你好
通过网友提供的信息,我访问了你们的主页,看到你们为失学儿童所做的一切,很敬佩!我也从事社会工作,负责一个日访问量超过7万人的非盈利性公益网站,我已经在网页上为你们的义举做了宣传链接(顶端动态广告栏),希望有所帮助。如果你们有什么需要,我们可以提供帮助的请尽管吩咐。
祝!平安
冰蓝
http://www.gaychinese.net
爱情白皮书 中华同志网
我的回邮:
冰蓝 你好
非常感谢你帮助,……
我们都在关注弱势人群,不同的是,我和朋友的行为更能为主流社会接受。在这个意义上,我更敬佩你以及你的朋友现在所做的工作。但我有些担心。我们的捐助不仅仅是金钱上的,我们更要求捐助者引导孩子成长,让孩子懂得感激和敬畏、懂得宽容和爱。每个人的性向应该由自己选择,但前提是他或她是个心智和身体都成熟的人,我担心你们的捐助人会对孩子施加不恰当的影响,我不是怀疑谁的道德,这种施加完全可能是不自觉的,而孩子的甄别能力是很低下的,他们无法判断某种教育或者诱导是不是适合自己,是否与环境相容。而在那样闭塞
的小山村,一个人如果是同志,几乎就意味着他自己甚至他的家庭被隔绝。 你可能不喜欢我说的这些话,请你原谅,我只是担心纯真的孩子受到伤害。我依然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但是一定要注意我上面说到的问题……
……虽然我并没有同性恋人(至少到目前为止,呵呵),对于同性恋 或者同性性行为,我不觉得是个应该讨论的问题,生理上能实行的,就是道德的。只有欺骗和伤害是不可以接受的。
……
好了,最后,祝你快乐! 你也应当很快乐吧 帮助别人 是快乐的事
刘星宇
冰蓝的回复:
刘星宇,你好!
看了你来信,也很能了解作为你所考虑的问题和担心,又看了论坛帖子的留言,他们的观点和我基本相同,我就不再重复。我想说几点关于志愿者工作考虑问题的角度。
我感觉你是不是过多的为受服务对象考虑一些未知的可能性,替他们预想的太多,我不是说我们做事情可以粗枝大叶,而且说你忽略了他们作为社会人的能动性。每个人会有自己的成长过程,不是我们外界的力量就可以和应该改变这个过程的,我们说城里的孩子是在温室里长大的,是不是我们就应该去为受捐者也建一个温室呢?应该说,我们的努力相比起他们所面临的问题是微不足道的。我们不应该过多的干涉他的成长。
如同我们在做同志艾滋病预防工作中,我们能够做到的,仅仅是他在性行为中干预他是否采取安全措施,人和人之间发生性行为原因的可能性很多,也许从某种道德的角度,性工作者,一夜情也是社会所不乐意遇见的,但是,我们做的仅仅是“安全性行为”,仅仅如此,我们的工作不是要去改变他的道德观念,否则我们就应该反思是不是我们存在有歧视,存在道德上的歧视,尽管我们在做公益事业,反歧视和避免歧视还是随时需要自我提醒。
从爱白的角度上说,我们是一个资讯平台,提供各类健康、有益和全面的信息给同志人群,从方方面面的推动同性恋文化和社群的发展,但是这个影响必须是潜移莫化而循序渐进的,很长一段时间来,一些同志和同志运动者将这个人群和社会割裂开来,开展的公益活动仅仅局限于为同志本身服务,而忽略了同性恋者本身首先是社会的人,其次才是少数的非主流性倾向的人群。在这个方面,我们要打破它,爱白在这样做,我和我的朋友们也在这样做。
回过头来说资助失学儿童,这类公益活动应该说是比较容易得到大多数人支持和认同的,但是举一个很可笑的例子:假如一个同性恋者会说:“我是同性恋者,那些异性恋的失学儿童应该让异性恋社会去帮助。”你是什么感觉?你是否蔑视了同性恋身份的善心人士,他首先是以一个社会成员的身份参与公益事业的做为?
这个问题我不再说了,我想另外谈一下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者(义工)的一些问题。我看了你们的活动介绍,应该说你们目前还只是凭个人的力量来做一个“只要是对的,就要去做”的事情,尽管有一定的政府机构帮助,我想指出的是,这种帮助很大程度是个案,是与你有所接触的人他本人的意愿和责任心,而不是政府行为本身。我给你们的建议是,不要过多的依赖政府和政府部门的人,而是去寻求与你相同性质的非政府组织(NGO)的帮助,但是我需要指出的是,国内没有真正意义上的NGO,有的也是政府操办的,这些NGO的行事和办事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很多志愿者的热心成为他们开展活动的工具,替他们做事,到头来成绩一分也没有,要知道每年这些组织从国外得到大量的资助,但是工作成绩寥寥无几,仅有的一点也大吹大放。如果这些钱,自己放到像你这样的最直接到位的志愿者中,完全可以做到最好。你应该多和国内的和你同类型的志愿者做好横向联系,互通有无,要知道目前你的工作方式还处在“穷人帮助穷人”的阶段。如果你希望自己的工作将来有延续和发展,你应该多考虑些如何利用资源
的问题。
……
祝愉快!
冰蓝
我的回信
冰蓝 你好
放到论坛里,我并不是需要别人给我一个答案,而是想让更多的人来关注和讨论,同性恋,以及他们和社会的关系。我们这是不是一次合谋?呵呵。 就像我在帖子里说的,其实我的担心是没有多少道理的,难道一个性取向和大多数人一样的人就不会伤害孩子?你的信提醒了我跟进工作还要注意捐助者对孩子的不恰当引导的警觉。
我确实是个常常想得太多的人,我们不应该过分介入一个人的生活,但孩子不同于你们的服务对象,他们她们接受服务完全是自主自愿的,而孩子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没有完全的自我意志,孩子需要保护。
反歧视和避免歧视随时需要自我提醒,从道德上,我从来不歧视任何一个人群,但传统和文化是深入骨髓的,我给你的回信可能多少也有一些不恰当的表述,这是不自觉的,这也说明文化的更新和成长是很艰难的。 这些孩子,我们身边的朋友就可以帮助他们,放到网上,是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参与、关注,因为我们相信一个人捐助,会影响他身边更多的人。我们希望能一点一滴改变社会生态。 但有时候我也在想,我们能改变什么?我们到底能给那些孩子多大的帮助?我们可能可以帮助10个、20个、100个孩子,可更多的孩子怎么办?我们可能
可以帮助孩子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可是以后呢?孩子可能依然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很多东西,我们是无力的。
我们的捐助活动,只是个人行为,如果你现在打开我们的网页,你会发现所有有关XX的信息都没有了,我们终止了合作。其实我一直不喜欢他们,第一次调查(那次我们找了32个孩子)的时候,是4月下旬,他们对广东过来的志愿者非常不友好,我不觉得是因为SARS,而是他们的自私、虚与和冷漠。这次网上寻找捐助人的活动开始后,XX向我提出了一些在我看来是不
合理的要求,我不是需要什么成绩,我只是不希望我们的热情最终变成了别人的工作业绩。 我知道在我身后没有组织支持我,中国没有非政府组织,这是体制的原因,更是文化的原因,所以在中国,志愿者(我不是说经常出现在新闻中的那种志愿者,当然,我不否认他们的价值)是很艰难的,正因为这样,我们更应该去做,现在我们是个人行为,但NGO也有成长的过程,如果有更多的人关注我们、加入我们的行列,如果我们因此有机会、有能力获得、掌握并有效地利用更多的资源,这是不是一种可能的途径? 当然,这只是一个良好的愿望,作为
我个人来说,我没给自己预设一个目标,我知道在我们的环境中做事的艰难,希望越大,可能失望也越大,能做到哪儿算哪儿吧。
……
我联系过几个慈善基金会的网站,有比较大的,也有小城市的,我希望在他们那儿做链接,结果都没有回应,没想到的是我得到了你们的帮助,谢谢!
刘星宇